近日,首批原出口越南的跨境电商退货包裹在南宁邮局海关顺利办理出口退货手续,标志着该关在南宁综保区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业务正式启动,实现了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为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南宁邮局海关落实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加大CT机、智能分拣线、智能审图系统等科技设备投入,不断优化监管模式简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手续,在国际邮件、跨境电商、国际快件“三合一”集约式监管新模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加强政策研究、制定跨境电商货物快速退换货监管机制、组织电商企业开展业务测试等方式,先行先试启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模式。3月24日,该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接受了10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清单申报,结合机检和人工查验确认该批商品无异常后准予通关放行。
“出口退运物流能否顺利开展是影响跨境电商出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出口电商退货申报模式政策落地,有力保障消费者‘放心买’,商家‘放心卖’,消除了海外消费者购物不能退货的隐忧。”广西南大门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3月27日,为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这是促进外贸稳增长、解决企业所盼所需、释放改革红利、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南宁邮局海关现场关员介绍,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国内市场仅需退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规定办理进境入区手续,可按规定在区内对退货商品以保税状态进行仓储、维修、分拣打包、加贴标签及运单等整理并复运出境。申请退货的企业应当已在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并建立企业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向海关开放生产作业系统,承担退货商品必须为原出口商品的主体责任。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关共验放出口跨境电商商品4097批次、624.3万票,货值2.5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