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第二十五条。
二、办理程序:
经办关员初审→海关关员复核→向企业补发《报关员证》。
三、提交材料:
办理《报关员证》的挂失及补发申请时,需向海关提交下列资料:
1、挂失和补发《报关员证》的书面申请报告(须加贴(中国国门时报)声明作废报刊的剪报);
2、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关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蓝底(或白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1张
四:办理机构:
珠海地区受理部门:拱北海关驻香洲办事处企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48号海关大楼一层(中大五院东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756-2133221-6185;
中山地区受理申请部门:中山海关稽查处企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报关大厅1—3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 0760-88666343。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报关员证》。
六、办理费用:
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声明办理流程
1、下载登报挂失声明申请表格,
2、认真阅读并填写登报挂失声明表格、盖章(签字)、汇款,
3、申请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QQ,
4、报社审核材料无误出具受理回执单,挂失单位凭回执单办理相关补证手续,
5、报社快递报纸原价发票给客户,办理完成
注:报收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当天出具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回执单,到所在地海关/商检部门补办有关单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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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6013613 、010-5619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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