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企业不慎丢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后,应在 《中国国门时报》全国性经济类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通过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发送重发原产地证书的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重发原产地证书时,应审核申请人关于证单丢失的登报作废声明、法人代表签字的情况说明(盖企业公章),经审核正确后予以补发。
根据相关规定原产地证书遗失需在《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后申请补办
登报格式:
原产地证遗失声明
我单位不慎遗失原产地证 ,证书号码:E155300009640XXX ,特此声明作废
XXXXXX商贸有限公司
XXXX年 XX 月 XX 日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声明流程
1、下载登报挂失声明申请表
2、认真填写登报挂失声明表格、盖章、汇款
3、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4、报社出具登报受理回执单
5、刊登报纸 办理完成
注:报社收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当天出具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回执单,到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补办有关单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