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汕头综合保税区。据了解,为切实推动汕头保税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汕头市整合汕头保税区和汕头保税物流中心,积级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在海关总署等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汕头市委市政府、汕头海关大力支持下,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历时近一年后终于成功获批。
据悉,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总面积2.69平方公里,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粤东地区现有唯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主要是发展国际贸易、保税仓储、保税加工、保税服务,将充分运用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经济特区政策叠加优势,为汕头乃至闽粤赣地区等广大腹地对外贸易提供更便利、更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对于汕头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聚集辐射服务功能,形成现代产业集聚区、国际货物中转区、服务贸易创新区等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汕头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汕头保税区整合优化综合保税区工作启动以来,该关主动加强与海关总署自贸司的联系和沟通,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及时将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有关意见和政策措施向保税区管理部门和区内企业推送、宣讲,引导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等管理系统完善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实现与海关的联网监管,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支持保税区管理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引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区内落地实施,鼓励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保税维修、服务外包等新型保税服务业态,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助推汕头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发展。
汕头海关还持续加大对区内企业的信用认证培育力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培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海关简化业务核准手续,通过线上电子化管理,提高通关时效。
此外,汕头海关在区内大力推动“互联网+保税”监管,目前现有保税业务企业均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单一窗口”录入申请办理海关业务;简化入区海关监管模式,对境内进入汕头保税区的不涉及出口关税、不涉及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基础设施、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生活消费品,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的少量、急用物品,包装材料,样品,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仪器、工具可不采取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入区手续,直接登记入区。
目前,汕头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紧推进。汕头海关将积极配合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部门,有效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政策优势,满足企业对货物快速流动和海关对货物有效监管的要求,积极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汕头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王 超)